法律问题
斯普智能:发行人及子公司厂区存在约5,424平方米瑕疵房产,且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需要核查资产权属、规划建设手续、继续使用风险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3-12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厂区内存在约5,424平方米瑕疵房产,占全部房屋建筑总面积约7.57%,主要用于临时仓库、货物中转、杂物收纳等辅助生产用途,少部分用于钢片冲压、压铸。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出具专项说明确认该等建筑系存量临时建筑,符合暂缓拆除条件,斯普智能、浙江斯普可继续使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确认该等临时建筑面积占比较小,均位于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未对厂区整体规划造成实质性不良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斯普智能、浙江斯普不存在因违反建筑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