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凯特:发行人报告期初期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个人卡收取废料销售款、支付公司采购及费用,并形成资金占用及涉税处理事项。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2-28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凯特
审核编号
14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1页至第1-1-397页、第3-3-1-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初期,公司存在个人卡收取废料销售款、采购生产原材料并承担费用的情形。发行人在为客户提供电极网维修业务过程中,拆除下来的废旧电极网归集后不定期销售,但未纳入公司整体财务核算体系,相关销售所得汇入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文新指定的个人卡;相关个人卡除收款外,亦支付部分公司原材料采购及费用类支出。2019年度、2020年度个人卡废料销售款等收入分别为1,085.22万元、899.83万元,原材料采购及费用支出分别为611.33万元、551.31万元。报告期内,徐文新通过个人卡合计收取废料销售款等款项1,985.05万元(不含税),承担公司成本及费用1,162.63万元,并因此形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21年11月29日作出锡税稽处[2021]73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追缴增值税1,664,768.72元,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66,476.89元,追缴印花税2,150.00元,补扣缴个人所得税7,999.80元,追缴企业所得税1,749,11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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