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聚热能:发行人与西安力聚存在核心专利许可、市场划分安排及生产销售能力不足等事项,需关注是否构成违约、重大限制或同业竞争/依赖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4-02-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西安市热力集团于2018年签署《合作协议》共同设立西安力聚,发行人持股40%;发行人及力巨设备与西安力聚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使用5项发明专利,许可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合作协议约定在西北五省地区内,当西安力聚形成生产及销售能力后主要由西安力聚负责生产及销售。注册稿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该市场划分安排已经到期,发行人与西安热力就市场划分安排尚无续约安排;西安力聚已于2023年9月出具确认函,确认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