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和特能源:发行人前身及子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及工商登记与实际股权结构不一致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1-29 · 终止

公司名称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和特能源
审核编号
201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至第1-1-36页;第1-1-52页至第1-1-53页;第3-3-1-10页;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身和特有限设立时,倪必鸿所持公司5%出资份额系代林建芳持有,并已于2014年6月完成代持还原。发行人子公司和特供热历史沿革中亦存在代持情形:2009年至2011年期间,陈林斌合计代林建芳持有和特供热1%股权,对应出资额25万元,导致工商登记股权结构与实际股权结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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