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星德胜: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曾超过用工总数10%,需判断是否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整改情况。

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1-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星德胜
审核编号
154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9至1-1-70页、第3-3-1-47至3-3-1-4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作为生产经营用工补充。报告期各期末劳务派遣占用工总数比例分别为61.73%、43.26%、0.30%和0,曾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10%上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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