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星德胜: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个人卡代收付款、报告期外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融资、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涉及《公司法》《票据法》《贷款通则》等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01-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利用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控制的个人卡收取废品废料款、发放奖金、支付经营成本费用等;高级管理人员朱云舫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代为收取废料款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报告期外,发行人曾与控股子公司星德唯之间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并通过银行贴现获得融资,2018年度累计融资3,917.10万元,该等票据已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到期解付,自2019年1月1日起未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其他第三方存在资金拆借,部分企业间拆入拆出资金不符合《贷款通则》相关规定,但相关资金均已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