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临工重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安排,需核查代持形成、解除及股权清晰情况。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1-24 · 终止

公司名称
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临工重机
审核编号
159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页至第1-1-35页、第1-1-55页;第3-3-1-21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设立时,盈地置业所持临工有限51%股权对应2,550万元出资系为临工集团代持,临工集团于2012年1月16日向盈地置业支付2,550万元用于出资。2015年8月14日,盈地置业与临工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临工集团以2,550万元受让盈地置业持有的2,550万元出资,并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临工集团与华伟集团于2022年8月4日签署确认书,确认相关代持、代持解除、代持期间权利行使及股权变动均予认可,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招股说明书还披露,临工集团相关股东曾委托王志中代持临工集团股权,前述代持关系已解除,相关股东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临工集团不存在非法集资、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东公开转让股票等违法违规情形,穿透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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