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迈创股份:发行人及其前身投资设立香港迈创、增资香港迈创及投资印度Mepro时未办理发改委境外投资核准/备案手续,构成境外直接投资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12-07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前身迈创有限于2016年8月受让印度Mepro股权时,未按照当时适用的9号令向发改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投资备案手续;香港迈创成立时,迈创股份应根据21号文向上海市发改委提请核准;香港迈创增资时及受让印度Mepro股权时,迈创股份应按照9号令要求向上海市发改委申请备案手续。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已就投资印度Mepro事项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履行备案手续并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已办理相应外汇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