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北自科技:利玛环太设立时存在北自所通过自然人代持51.00%股权且未取得中国机械总院批准的历史沿革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12-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02年10月,北自所决定由张入通、王金友、郝玉成分别代表北自所出资34.00万元,合计代北自所持有利玛环太51.00%股权,相关出资102.00万元系北自所自有资金。披露文件同时说明,除该等委托持股外,公司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历史沿革中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针对公司股份的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股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