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福洋生物:汇洋生物因委托加工产品包装标注产地与实际生产地不符,被认定生产伪造产品产地产品并受到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主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3-11-02 · 终止
公开摘要
汇洋生物库房内1000箱“乐豆”牌“豆腐王”葡萄糖酸-δ-内酯产品,系按委托单位安徽省兴宙医药食品有限公司代加工合同生产并使用委托单位提供包装袋;包装袋标注“产地:安徽·宣城”,与汇洋生物实际生产地不符,构成生产伪造产品产地违法行为。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651.44元,合计罚没37,65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