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希诺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租赁、关联担保、股权转让、商标著作权转让及希诺集团过渡期代收代付等关联交易,需要核查必要性、公允性、内部程序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上交所IPO · 主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3-10-25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包括:向伽合商业管理销售杯壶;向江苏开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服务费并承租厂房;向张碧峰、黄伟军承租办公房产;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发行人将恒尚包装10%股权以110万元转让给张征生;希诺集团向发行人转让商标、著作权;希诺集团代发行人收取款项和支付款项。2019年、2020年,希诺集团代发行人收取款项分别为10,180.31万元、45.85万元,代发行人支付款项分别为2,279.18万元、92.45万元,主要系业务重组过渡期间电商平台货款、服务费、广告费、工资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