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德州扒鸡:发行人注册商标方面存在多宗低标的侵害商标权诉讼,且市场上存在个别企业使用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商号,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上交所IPO · 主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3-09-25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注册商标方面存在14宗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诉讼案件,其中6宗尚处于未决状态,均系发行人为维护自身权益作为原告提出。发行人披露,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不存在影响发行人使用该等商标的异常情形。另经公开查询,市场上存在其他企业使用“德州扒鸡”相关商号;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存续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主体(不包括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共78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2家、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3家,其余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