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德州扒鸡:发行人报告期初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无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定,报告期内部分关联交易未在发生前履行特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需关注关联交易追认、公允性及独立性影响。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3-09-25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银行存款、关联担保、关联方资产收购、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等。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并无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并未在相关关联交易发生前履行特殊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1%以下;关联担保为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接受扒鸡集团为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关联方资产收购为发行人以现金及增发股份方式购买扒鸡美食城超市业务经营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