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汽配:发行人前次申报曾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子公司莲南汽附曾受到轻微行政处罚,供应商上海莲轮曾因排水许可问题受到行政处罚,需判断整改情况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9-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次申报过程中因未披露关联自然人委托他人持有供应商大比例股权、未披露与委托持股供应商发生大额采购及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存货和固定资产分类核算不完整、收入确认依据披露不准确等问题,于2021年8月16日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莲南汽附于2021年9月因车辆转让后未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被处以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未被罚款。供应商上海莲轮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因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被处以罚款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