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锦江航运: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尤其是国际远洋船员及非国际远洋岗位派遣比例的合规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3-09-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锦江航运
审核编号
153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4页至第1-1-7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人数分别为478人、417人、396人、396人;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使用非国际远洋海员人数分别为138人、127人、111人、50人,非国际远洋海员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9.38%、9.15%、8.36%、3.97%。文件披露,《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发行人与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劳务派遣用工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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