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富股份:发行人设立后承接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企业相关业务、资产并注销相关关联企业的合规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3-09-05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2017年10月设立后,通过资产收购及股权收购方式收购同富日用品房产和土地、金维克科技100%股权、特美刻日用品存货资产等,承继相关业务。业务重组完成后,同富日用品外贸销售业务由发行人承继,特美刻日用品品牌经营业务由特美刻实业承继,同富跨境跨境电商业务由同富云商承继,金维克科技、全球汇、蛋挞科技、湖畔居等相关业务纳入发行人体系;同富日用品、特美刻日用品及同富跨境停止经营并最终注销,员工按自身意愿与发行人、特美刻实业及同富云商重新签署劳动合同。披露称同富日用品、特美刻日用品、同富跨境和蛋挞科技注销时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通过注销逃废债务;同富日用品、特美刻日用品和同富跨境在重组后停止运营,不承接新订单,只存在原有业务回款,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