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富股份: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企业家与树与发行人存在同业情况但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9-05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企业中,与发行人存在相似业务的企业为杭州家与树日用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实际控制人姚华俊的弟弟姚华杰及其配偶徐玉琴控制。姚华杰曾于2005年7月至2014年4月在同富日用品任销售部业务二部经理,徐玉琴曾于2005年7月至2014年5月在同富日用品任出纳,二人于2014年6月设立家与树,主营咖啡壶、保温壶研发、生产与销售。披露称家与树产品与发行人不锈钢器皿同属金属制品业、属于同类产品,但发行人与家与树在产品形态、业务规模、客户、销售区域、营销渠道、研发能力、商标商号、采购规模等方面存在差异;报告期内仅存在个别非主要客户和部分供应商重叠,采购人员、销售团队、经办人员独立,报告期内家与树与发行人不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代垫成本费用、利益输送、利益冲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