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鼎龙科技:发行人历史股东东方化工上层股东曾存在股份代持安排,需关注发行人股权权属清晰性、潜在纠纷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8-2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鼎龙科技
审核编号
16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5页至第1-1-46页;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东方化工为发行人历史股东,2007年5月至2015年3月期间曾持有发行人股份。东方化工的上层股东曾存在代持:2005年6月由斯燕名义持有东方化工100%股权;2007年7月,斯燕根据孙斯薇指示将其代持的东方化工100%股权转让给宫崎幸浩;2013年12月,宫崎幸浩根据孙斯薇指示将其代持的东方化工100%股权转让给周菡语。东方化工持有发行人股权期间,其实际权益人为孙斯薇、史元晓、施云龙、朱书荣、朱炯、汪小华、金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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