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总产量未超产但部分细分产品实际产量超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细分产品载明产量的情形,并曾租用无资质仓库存储产品,需关注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监管、环保及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8-1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因发行人子公司连云港中港在2020年至2021年8月持续停产,发行人产能集中于宜兴厂区;受主要产品下游需求旺盛影响,发行人在2020年至2021年内部分产品实际产量超过恒兴科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细分产品载明产量。披露称精细化工行业产品小品种繁多、生产切换频次高、生产周期短、以销定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细分产品拆分登记导致很多细分产品证载产量较低,易出现细分产品实际产量超过对应证载产量情况。另因恒兴科技在宜兴所处产业园区缺乏符合存储条件的仓库,公司曾租用无资质仓库用于存储产品,租赁行为已于2021年底前终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责任赔偿,未因安全生产或环保事项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