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科技:注册稿继续披露发行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实质存在股权代持且已解除,需关注历史股权权属清晰性及发行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8-1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一次股权代持。2006年12月,中港投资提供现金200万元,由张翼、陈维斌、卢荣群作为名义股东代中港投资出资设立恒兴有限;2008年11月20日通过股权转让安排实质解除代持。代持各方确认对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除前述历史代持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