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悦普集团: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曾存在估值调整、回购、反稀释、优先认购、优先购买、共同出售、信息获取、董事提名及重大事项否决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8-01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领瑞基石、兰馨亚洲七期基金、量雅量宏、量雅惟实、海南久盈、杭州万飞、上海敏銮、黄明杰、达晨创鸿、达晨创景、财智创赢等股东在历次投资中曾与发行人、林悦、蔡永辉等签署含特殊股东权利的协议。2019年7月兰馨亚洲七期基金、领瑞基石、林悦、蔡永辉、悦普集团约定公司2019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加1/2计入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后不低于7,000万元,如未达到则进行投资估值调整。因公司2019年净利润未达到约定,各方于2020年5月约定兰馨亚洲七期基金获得补偿1,330.00万元、领瑞基石获得补偿665.00万元,合计1,995.00万元,其中公司承担1,050.00万元、林悦承担661.50万元、蔡永辉承担28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