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齐晖医药: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贷、资金拆借、现金交易及曾由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拆借发行人资金形成资金占用的内控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8-01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常州齐晖存在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或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后由相关主体将受托支付款项转回贷款方账户的转贷情形;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祥宜、朱建民曾控制的常州智毅存在资金拆借,2020年7月19日常州智毅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分期向常州智毅出借资金累计3,021.22万元,用于常州智毅作为股权调整平台承接并转让相关股权;内蒙古齐晖与江耀田、冯进、江卫星存在316.40万元第三方资金拆借;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少量现金销售及现金采购。2020年7月至12月,常州智毅向发行人拆借资金最终完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构成资金占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