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特克:发行人设立后承接关联方海特克液压及上海海旭经营性资产、业务和人员,并涉及温州市黎明液压机电厂历史挂靠集体经济组织事项的合规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3-07-24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海特克液压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源自温州市黎明液压机电厂后续分立设立。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2022年1月13日出具批复,确认温州市黎明液压机电厂由杨小理、叶海鸥二人投资创办,国家和集体均无资金投入;历史上存在挂靠集体经济组织并登记为集体企业的情形,但正名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存在集体或国有资产流失。2017年12月,发行人以现金收购海特克液压全部经营性资产,承接其主营业务及主要人员;2019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展拓液压收购上海海旭全部设备及存货,承接其全部主营业务及主要人员。两次收购均为关联方资产收购,收购后相关关联方不再从事原主营业务或仅从事房屋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