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荣泰电工:发行人与外部投资者、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曾存在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优先认购权、跟随出售权、业绩保障等特殊股东权利或对赌安排,并在申报前终止。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6-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葛泰荣、曹梅盛与宜宾晨道、超兴创投相关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及整体出售限制、跟随出售权、反稀释、要求回购权等;发行人、葛泰荣、湖南源臻与和时投资的补充协议约定业绩保障、股权回购、上市前股权转让等;葛泰荣等嘉兴崇丘9名自然人股东与荣泰健康协议约定股份回购特别安排。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葛泰荣等原协议签署方已分别与和时投资、超兴创投、宜宾晨道、荣泰健康签署《终止协议书》,约定特殊条款均未触发,全部终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