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荣泰电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并通过吸收正式员工、调整劳务派遣岗位及劳务外包等方式整改。

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3-06-2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荣泰电工
审核编号
165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1页至第1-1-94页;第3-3-1-52页至第3-3-1-5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分别为2019年末306人、41.69%,2020年末254人、31.24%,2021年末17人、2.13%,2022年6月末4人、0.40%;发行人因生产需要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律师法律意见书披露,主要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与发行人合作期间具有劳务派遣资质,且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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