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尚股份: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并自建厂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房屋产权证明,存在续租、权属、拆除或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3-2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向锡山区鹅湖镇甘露社区居民委员会租赁面积12,310.8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用于生产,租赁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占发行人总用地面积比例约7.37%。发行人在该幅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用于门窗生产车间、研发楼、食堂;该厂房建设时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亦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核查证明》,确认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无锡市范围内不存在因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