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尚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资质劳务公司的情形,面临因历史使用无劳务资质劳务分包商而被处罚的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招投标、政府采购及业务获取合规 · 2023-03-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尚股份
审核编号
148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8页、第5-1-107页、第5-1-108页、第5-1-109页、第5-1-110页、第5-1-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的情况,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涉及金额分别为1,104.44万元、560.88万元和13.00万元,占当期劳务分包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3.32%、1.54%和0.03%,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2022年1-6月不存在将劳务分包给不具资质劳务公司的情况。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向未取得资质劳务分包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104.44万元、560.88万元、13.00万元,占比分别为3.32%、1.54%、0.03%,涉及幕墙工程及门窗工程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总包方、业主方之间不存在因上述劳务资质问题产生的纠纷;相关项目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相关劳务分包商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资质暂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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