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柏诚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多名工商登记股东代过建廷持股,且过建廷与刘萍之间存在历史股权退出争议。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3-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柏诚股份
审核编号
144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0至1-1-66页;第3-3-1-18至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但历史上存在李小妹、过凤祥、沈进焕、苏建忠为过建廷代持股权的情形,相关代持已解除并经各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刘萍于1994年1月登记为柏诚有限股东,1994年9月增资后持有8.5150万元出资额,1995年2月将该等出资额转让给过建廷。过建廷认为该转让为股权代持还原,无需支付转让款;朱江认为其代表刘萍签署退出股东会决议但未书面约定价款、过建廷未支付转让款,且认为过建廷仍欠付股权。刘萍和朱江曾于2021年3月发送律师函,主张工商登记资料中股东会决议签字非刘萍本人签署、未授权代签且未取得转让价款;刘萍曾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举报答复书》并要求实质调查、行政处罚及撤销登记,后被裁定不予立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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