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柏诚股份:发行人控股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者约定股份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3-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公司与外部股东不存在对赌协议,但控股股东柏盈控股、员工持股平台无锡荣基、实际控制人过建廷与投资者新潮集团、金源融信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新潮集团、金源融信享有回购权、反稀释、优先认购权、最优惠条款等特殊权利。2021年12月,各方约定反稀释、优先认购权、最优惠条款不可撤销地解除,自始不发生效力且不可恢复;回购权条款自2021年12月15日起解除且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但若公司撤回IPO申请、IPO申请未获核准或同意注册、IPO申请通过后发行失败或IPO申请失败,回购条款自始恢复效力并继续履行,上市成功后彻底解除且不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