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柏诚股份:发行人作为被告之一涉及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并在二审胜诉后被原告申请再审。
上交所IPO · 主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3-03-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联奇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就超视堺第10.5代TFT-LCD显示器生产线项目提起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主张涉案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专利号为ZL200810083903.5、名称为“混凝土楼板预留开孔的施工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700万元及合理费用20万元,以及立即停止侵犯专利号为ZL200410048826.1、名称为“混凝土楼板预留开孔的成型装置”的发明专利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200万元及合理费用20万元。原告认为超视堺在项目中实施侵权行为,柏诚股份负责“奇式筒”盖板部分的现场施工和安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1日分别作出(2021)最高法知民终1047号、1077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11月16日,联奇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柏诚股份为被申请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