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信金属: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及为关联方代缴社保公积金事项,涉及民间借贷合同效力、资金占用及社保公积金代缴资金结算安排。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3-03-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信金属
审核编号
145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0页至第1-1-402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向中信金属集团、中信裕联及中信财务国际短期拆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末已全部偿还。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关联方的部分员工需在北京缴纳社保公积金,相关费用由公司代为缴纳并由相关关联方最终承担;公司为关联方代缴社保公积金金额分别为69.08万元、442.93万元、415.31万元和184.61万元,自2021年起相关代缴费用由关联方预付给发行人再由发行人支付,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结清全部代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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