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湖北银行:报告期内存在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与该次股东大会同日举行的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3-03-03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与该次股东大会同一天举行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及发行人章程,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且至少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就会议召开事项通知,因此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不宜与股东大会同一天举行且相隔时间应不少于15日。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与召集召开该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同一天举行的情形属于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