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纳百川:第二轮问询问题11:员工持股平台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09-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纳百川科技、鑫澳科技是否属于首发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如是,结合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间与新《证券法》施行先后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有关规定;如否,说明平台性质、穿透后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并更新披露;(2)按股权激励批次说明纳百川科技、鑫澳科技股份授予日与入伙日期间相隔时间较长的原因,未在发行人处任职的纳百川科技合伙人入股发行人的时间、入股价格、对应市盈率及市净率,入股价格是否异常,是否存在代持约定,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