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益丰新材:销售费用、商业贿赂及关联方销售渠道独立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5-06-2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披露并说明:(1)结合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收入规模、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客户类型、客户覆盖区域、获客方式等方面差异,说明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2)结合新增客户数量、销售部门优化情况等,说明销售人数逐年降低的合理性,销售人员减少与市场竞争加剧、聚硫醇市场占有率较低、需持续开拓市场等情形是否匹配,是否存在与关联方共用销售渠道、由关联方代垫销售费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