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六九一二:未将朱晋生、蒋承龙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8-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结合朱晋生、蒋承龙在发行人日常经营决策的参与和贡献、朱晋生直接持股比例与蒋家德接近、蒋承龙为蒋家德一致行动人等因素,说明未将二人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进一步结合持股比例、任职履历、同业竞争监管要求、员工持股平台及家晋三号设置、入股资金来源、蒋承龙借款来源等,论述实控人认定合规性及历史沿革是否存在代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