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福尔达:关于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反垄断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4-06-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福尔达
审核编号
100231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第8-1-31页、第8-1-41页至第8-1-58页;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第8-3-10页至第8-3-3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2018年发行人从上市公司京威股份体系转出的原因,转出时履行的程序及合法合规性,相关人员、资产、业务关系是否均可与京威股份其他人员、资产、业务明确区分并完整转出,发行人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是否存在瑕疵;2018年收购价格的合理性、公允性,福尔达100%股权价格低于评估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三花控股反垄断相关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三花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同时作为上市公司三花智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公开承诺情形;结合2014年至2018年作为上市公司体内子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本次申报与此前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业绩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变化,并比照创业板审核问答问题6说明资产来自上市公司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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