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宝武碳业:关于同业竞争及新增潜在同业竞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4-06-2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首轮问询要求说明:发行人将同类业务划分为不构成同业竞争、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构成同业竞争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依据;中国宝武控制的7家相同或类似业务企业合并口径收入或毛利占比;结合原材料、终端产品、客户、市场范围等说明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理由;避免同业竞争的补救措施。二轮进一步要求说明:与山西钢科、太钢集团碳纤维项目的差异及潜在同业竞争判断;太钢集团碳纤维、山西福马焦油加工业务占比及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依据;马钢化工苯类精制业务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委托管理有效性;中国宝武整合新钢集团、中钢集团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