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晶华电子:同业竞争、关联租赁重要性及收购鹏基物业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4-03-1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深业鹏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企业的主要业务,列表披露深圳控股、深业(集团)、深业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情况及对应主营业务,并说明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2)结合关联租赁面积、价格及公允性、租赁厂房具体用途、关联租赁占全部租赁房产比例、相关产品对应收入占比,说明租赁厂房对发行人的重要性;(3)说明鹏基物业主要业务、持有资产、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除向发行人租赁厂房外是否有其他收入,对应厂房是否存在转让限制、产权是否完整,以及发行人受让鹏基物业100%股权的具体步骤、审议及审批程序、当前进展、预计价格及完成时间,发行人是否涉及收购房地产相关业务;(4)结合深圳控股及其控制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说明交易完成后发行人是否新增同业竞争;(5)结合预计交易规模及对深圳控股影响,说明分拆完成后再进行股权转让的原因、不直接收购租赁厂房而采取收购股权形式解决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监管规定情形;(6)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