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野风药业:专利权属、共有专利、合作研发成果及独立研发能力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核心技术、合作研发及技术来源 · 2023-12-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首轮要求说明现有专利取得情况、主要专利与技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合作研发项目最新进展及合作项目取得专利是否为发行人独有;二轮进一步要求结合现有专利对应技术、专利应用于实际生产经营、同行业可比公司专利技术情况、共有专利人对专利使用与转让的约定,说明共有专利人是否约束发行人使用或处分共有专利,并分析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研发能力及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