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美智光电:发行人与美的集团独立性、资源使用及同业竞争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3-12-2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美智光电
审核编号
100319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6页至第22页;第53页至第5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围绕独立性要求发行人分项说明:业务、资产、人员、技术、系统发展过程及与美的集团业务联系;使用美的集团商标、房屋、系统、运输服务、售后安装及咨询服务、线上分销及宣传服务对发行人的重要性和未来使用计划;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技术、系统是否独立,是否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内控是否健全有效;线下工程经销商、综合经销商主要客户群体,终端客户为美的置业或其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占比和价格公允性;各销售渠道与美的集团客户重叠、供应商重叠及交易价格公允性;线下销售渠道是否独立,是否依赖美的集团转介客户;通过美的集团天猫、京东官方旗舰店及官方商城销售产品的交易模式、结算模式、交易金额及佣金点位和公允性;线上店铺使用“美的”或“美的集团”的原因,线上直销店铺与美的集团线上店铺重叠情况,未来是否存在线上店铺被美的集团收回风险,自有品牌建设计划,是否对美的集团线上销售渠道存在重大依赖;线控器、智能音箱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发行人与美的集团其他业务主体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中介机构需说明核查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独立性及客户重叠的标准、证据和结论,以及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时是否完整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曾控制企业,是否仅依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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