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津同仁:创业板定位及发行上市条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证券发行承诺、分拆上市及板块定位 · 2023-09-0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等规定,说明主营业务在创新、创造、创意方面的具体特征;结合专利作用及先进性、技术工艺同行业对比、在研产品进展等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结合主要产品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业绩变动、同类产品及竞品竞争优劣势、行业政策变化等说明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持续性及成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