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科瑞思:合作方、合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应认定为关联方并披露,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重大依赖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3-03-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科瑞思
审核编号
100140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38页至第1-102页;第3-3页至第3-12页;第1-3页至第1-7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其与主要客户或合作方共同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必要性,惠州攸特等主体未列为合作方或关联方的依据,合作方及其关联方披露是否完整;结合合作方控制人、少数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客户及供应商关系,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异常资金往来、利益输送、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规避关联交易披露;说明合作模式、销售真实性、定价公允性、是否对合作方存在重大依赖,以及未将四川经纬达、惠州攸特、东莞祥星、东莞裕为、上高齐力、东莞复伟、南部友信、德阳世笙等认定为关联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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