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特尔玛:第二轮问询:一致行动协议期限、董事提名安排及实际控制人认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12-2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常州特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特尔玛
审核编号
1001930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43页至第1-53页;第3-5页至第3-1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第二轮要求发行人说明:(1)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有效期限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关于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的要求;(2)大多数董事由史建伟、徐玉华夫妇提名以及徐国强、史建伟共同担任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德普普通合伙人的原因,相关安排对徐国强最终决策权是否存在不利影响,并根据创业板审核问答问题9分析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3)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决定股权调整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实际控制人股份权属是否清晰;(4)补充披露常玲详细简历。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