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贝迪新材:第二轮问询:自然人股东宋新波资金来源、代持及利益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9-30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司名称
南京贝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贝迪新材
审核编号
100191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9页至第93页;第16页至第2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关注宋新波入股时为山东省诸城市预算外资金服务中心副科级职工,2017年9月受让刘勇持有的贝迪有限47.93万元注册资本,转让对价2,800万元;宋新波为支付价款向佩展投资借款2,800万元,年利率10%;宋新波于2016年向好友王树美借款2,100万元投资上海景鑫专项资管计划,已归还1,928万元,佩展投资主要投资人为王树高,与王树美姓名相近。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说明宋新波与刘勇关系,宋新波向王树美归还1,928万元的主要资金来源,佩展投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还款期限、计划还款来源;(2)说明王树美与王树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宋新波与王树美、王树高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交易所要求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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