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有屋智能:刘斥、刘昌龙作为特殊权利责任方及实控人认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8-1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有屋智能
审核编号
100142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45页至第1-49页;第3-44页至第3-4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要求补充说明刘斥、刘昌龙与发行人的关系、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二人作为特殊股东权利协议主要责任方的背景及原因;结合其在发行人实际经营运作和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说明其是否能对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或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具有特殊地位,发行人是否实际受其控制或受以二人为核心的管理层控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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