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小影科技: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2-08-0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结合具体业务模式、业务开展过程中与其他参与者的交互关系,说明发行人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中的“平台”“互联网平台”,并分析发行人与“平台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发行人业务与互联网平台业务之间的关系;结合《指南》及发行人与产品使用者或订阅客户、互联网广告客户、Google等互联网平台主体的关系,说明是否存在达成或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