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泓淋电力:实际控制人及亲属控制企业同业竞争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7-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重大影响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是否仅依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细分产品或市场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说明相关企业在资产、人员、业务、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影响独立性,是否存在共同生产、共用采购销售渠道、通用原材料、外协、分担成本费用;第二轮和落实函进一步要求结合信号传输、汽车线束、光伏线缆等产品与发行人产品在生产研发层面的共通性、潜在竞争性、替代性、利益冲突及经营业绩,判断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