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新视云: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及股改程序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2-07-04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9条逐一核查并说明:整体变更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该情形是否已消除;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盈利水平的匹配关系、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整体变更具体方案、会计处理、整改措施及风险提示;整体变更事项是否经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侵害债权人权益,是否与债权人存在纠纷,是否完成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否符合《公司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