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星诺奇: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一致行动、代持及资金往来核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7-0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星诺奇
审核编号
100149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64页;第3-7页至第3-2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说明:董事茅见远由中安颐合和王永辉共同提名的原因及背景,剔除独立董事后实际控制人仅控制3名董事席位时对董事会的控制力;王永辉委托张云龙办理个人股权转让纳税手续的背景、纳税事项、原因及合理性,张云龙与王永辉之间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并结合张云龙、朱际翔出资来源说明其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代持安排;在中安颐合持股超过51%的情形下仍将王永辉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以及未将张云龙、朱际翔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结合历次股份变动、各阶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赌协议履约主体安排及自然人股东履历任职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结合王永辉出资履行回购义务、向各创始人股东提供借款等情形,说明是否存在委托代持、未披露利益安排、一致行动关系或委托表决权安排;说明赛尔科技向财务总监茅见远借款而非向朱际翔借款的合理性及资金往来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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