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天安科技:审核问询第6题:客户以物抵债、三方抹账及实际控制人设立主体配合抵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6-2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客户通过非现金方式偿还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形、资金流和实物流、抵债金额及占比;区分以物抵债物资是否根据发行人需求采购;说明直接供应商、最终供应商、关联关系、各环节金额及差额合理性;说明直接抵债主体非客户时与客户和发行人的关系、抹账抵账是否平价;说明实际控制人设立专门主体配合客户以物抵债、接受客户以高于市场价格物资抵债的商业合理性、销售真实性、应收账款真实回收、客户议价能力和行业惯例。